索 引 号: | 000553721/2020-12703 | 主题分类: | 组织机构 | 发布机构: | 大厂镇 |
发文日期: | 2020-05-01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大厂镇人民政府-机构职能-农业综合服务中心(经济发展中心) |
大厂镇人民政府-机构职能-农业综合服务中心(经济发展中心) | ||||
发布机构:大厂镇 发布日期:2020-05-01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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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综合服务中心(经济发展中心)。负责辖区农业、畜牧、水利、河长制、气象等方面工作;负责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;负责辖区经济发展、企业服务相关工作;负责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工作;负责辖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;负责辖区农村“三资”管理、村务公开等方面工作;负责辖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相关工作;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,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;负责辖区农业、经济等方面统计调查工作;负责商贸、物价、金融、工商联、商会等方面工作;负责畜禽遗传保护、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、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;按照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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